阅读次数:10次 更新时间:2013-12-01返回新闻列表 >
11月28日,本报率先独家报道了IPO有望在近期重启。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A股IPO重启正式进入倒计时!强化信息披露,“25%规则”退出等成为本次改革的亮点。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面对IPO即将重启,不少股民心存担忧。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公布后,可能会对市场带来短期影响,但并不决定股市的整体走势。
本专题采写:记者张忠安
要点解析
其他亮点
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防止投资者报高价,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
放宽IPO核准文件有效期至12个月
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绝大多数IPO在审企业需重新提交申请文件
新股承销办法会大幅修订,约三分之一将修改
1
强化信息披露
向注册制过渡
在证监会昨日发布的《意见》中,备受市场关注的注册制并没有落地,不过,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正在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意图非常明显。信息披露被证监会提到新的高度。
《意见》第一条指出,要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拟上市的企业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就要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接受市场甄别。
《意见》表示,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而且拟上市企业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证监会同时推出多项措施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披露的重点、机构、时间、语言等都有要求。
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这次股改正在向注册制过渡。“在注册制市场上,信息披露是活动的中心,包括监管部门都不会对公司本身的价值做出判断,买不买,发不发,都由市场来决定。证监会这次新股发行改革应该是在为注册制铺路。”一位证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2
一级市场“买卖”
向基金社保倾斜
根据《意见》,监管层将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其中,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在网下配售中,股票应优先卖给公募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
《意见》指出, 在IPO网下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拟上市公司应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证监会调整了一级市场配售比例。如果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网下网上回拨机制也有明显的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级市场“买卖”过程中,公募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将享受部分优先权。网下配售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募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
3
中介不好好干
也要赔股民钱
在A股新股发行历史上,不少企业为了上市卖个好价钱,干预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导致上市后业绩快速变脸,股民蒙受损失。在昨日发布的《意见》中,记者发现,中介机构未来如果不好好干,也要赔股民钱。
《意见》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要划清责任边界。且从发行申请文件提交时起,中介机构就要对所披露的信息负责。
今后在审核过程中,将会抽查相关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情况。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介入调查。如果上市后业绩“变脸”,将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
《意见》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IPO中,因信息披露给股民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必须赔偿投资者损失。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须在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上述内容。